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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五年二月第一百零三期)- 焦點個案

二零一四年食物事故回顧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管理組
沙潔瑜醫生報告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設有一套周全的系統密切留意本港及海外傳媒,以及食物安全當局報道的食物事故,並作出適當的應對。

食物事故應變措施 :

中心從不同的渠道掌握食物事故的消息後,會就每宗食物事故進行風險評估,找出市民面對的潛在危害和風險。如事故關乎本港市民健康,中心便會採取適當的應變措施,包括聯絡有關海外當局;向業界和市民發出警報;派員到市面巡查以了解有關產品有否在本港出售;在市面上抽取樣本進行測試;發出新聞公報;發起回收行動,以及/或頒布禁令等。

二零一四年的食物事故 :

二零一四年,中心一共監察到約1000宗食物事故,數目與二零一三年相若。此外,另有550宗因未有標示致敏物而發出的食物回收行動。中心因應至少40宗食物事故和160種食品發出了50則新聞公報、62則業界警報和44則食物警報。在這些食物事故中,逾半數是本港和歐盟的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通報的事故。事故涉及的危害類型包括微生物(例如沙門氏菌、李斯特菌和大腸桿菌等)、化學物、物理危害(例如異物、使用劣質成分等)和致敏物,當中超過五成個案涉及微生物危害。

Type of hazard involved in local alerts due to food incident

以下是二零一四年曾引起公眾和傳媒廣泛關注的兩宗食物事故:

  1. 福喜食品事故

    二零一四年七月,各媒體報道內地有食品廠向多家內地和香港的知名連鎖快餐店供應過期發霉的肉製品。中心迅速採取跟進行動,調查問題食品有否流入本港,並聯絡傳媒報道所提及的九家連鎖食肆的管理層,以及派員巡視其快餐店及/或儲存冷庫。調查中發現只有其中一家連鎖快餐店曾於二零一三和一四年間進口涉事食品廠的食物。中心根據當時掌握的資料,決定為審慎起見,即時暫停內地涉事食品廠旗下所有加工廠的所有食品進口香港,而已進口的相關食品亦會全部被封存,不能出售。事件中有113噸食物被處置。有關的本港快餐連鎖店在事後已更換食品供應商。

  2. 劣質豬油事故

    二零一四年九月初,台灣當局報告有台灣製造的豬油/豬油製品可能使用了劣質原料生產,例如廢棄油和動物飼料用豬油。中心立即展開調查,並與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繫,以便制定最適當的控制措施。隨著調查工作繼續進行,更多其他台灣公司所生產的油脂製品被懷疑有相同問題。中心關注到該等生產食用油脂的不法行為可能是有系統性的,遂決定採取進一步的預防措施,全面禁止台灣生產的食油(包括動物源性及植物源性)進口和在本港出售。此外,鑑於有部分問題油脂及其製品已進口香港,為保障市民健康,政府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十月二十九日和十一月七日先後發出三道《食物安全命令》,強制要求收回及適當處置所有相關產品。在事件曝光後,中心檢取了逾200個風險較高並可能受污染的食物和豬油樣本進行化驗。中心因應化驗結果作出的風險評估顯示,正常食用有關食物不會影響健康。由於社會上非常關注食用油的安全問題,中心已加強監察食用油,並考慮加強規管食用油脂。

總結 :

為保障市民的健康,中心致力維持一套周全的系統,以便能適時地監察、處理及檢討食物事故,防止不安全的食物流入本港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