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管制/出口驗證
食 物 入 口 管 制 及 安 全 指 引
自願回收食物的程序
出現可能須回收食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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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願食品回收通知書”,立即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回收食品的原因,並解釋食品會如何危害公眾健康和安全,以及說明建議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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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詢食物環境衞生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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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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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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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將問題食品
隔離、貯存或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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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備回收行動的
中期報告及總結報告
最近修訂日期 : 22-0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