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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藏 肉 類 、 冰 鮮 肉 類 、 冷 藏 家 禽 和 冰 鮮 家 禽 進 口 證 申 請 指 引

附 錄 III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申 請 登 記 為 貯 存 進 口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的 冷 藏 庫

甲 部 : 登 記 須 知

(a.) 凡 進 口 的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 均 須 貯 存 在 登 記 冷 藏 庫 內 , 以 確 保 食 物 衞 生 及 安 全 。
(b.) 獲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發 牌 的 凍 房 , 會 自 動 獲 登 記 為 貯 存 進 口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的 冷 藏 庫 ; 而 其 他 食 物 業 處 所 , 倘 符 合 下 文 乙 部 所 開 列 的 準 則 , 也 可 獲 得 登 記 。

 

乙 部 : 登 記 準 則

(a.) 食 物 業 處 所 如 擬 申 請 登 記 為 貯 存 進 口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的 冷 藏 庫 , 必 須 已 獲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發 牌 。
(b.) 申 請 人 須 為 食 物 業 處 所 持 牌 人 , 而 申 請 人 的 商 號 已 就 經 營 進 口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業 務 , 向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登 記 。
(c.) 在 有 關 食 物 業 處 所 內 貯 存 進 口 冷 藏 ∕ 冰 鮮 肉 類 及 家 禽 , 須 具 備 足 夠 冷 藏 空 間 及 配 合 該 處 所 獲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發 牌 經 營 的 業 務 的 性 質 。

丙 部 : 須 夾 附 的 文 件

(a.) 本 申 請 書 必 須 夾 附 申 請 登 記 的 處 所 的 食 物 業 牌 照 副 本 。

丁 部 : 申 請 資 料

(a)

申 請 人 資 料 :

(i)

申 請 人 姓 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i)

已 登 記 經 營 進 口 肉 類 及 家 禽 業 務 的 申 請 人 轄 下 商 號 名 稱 : __________________

(iii)

聯 絡 電 話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v)

傳 真 號 碼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申 請 註 冊 的 處 所 資 料 :

(i)

地 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i)

店 鋪 招 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ii)

所 持 食 物 業 牌 照 類 別 : 普 通 食 肆 ∕ 食 物 製 造 廠 ∕ 工 廠 食 堂 ∕ 新 鮮 糧 食 店 *

 

日 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請 人 簽 署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刪 去 不 適 用 者

申 請 表 格 可 交 往 :

香 港 中 環 美 利 道 2 號

美 利 道 多 層 停 車 場 大 厦 8 樓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入 口 登 記 辦 事 處

電 話 : 2156 3041-2     傳 真 : 2156 1015

 

用 途 聲 明

( 根 據 【 個 人 資 料 ( 私 穩 ) 條 例 】 作 出 )

 

收 集 資 料 的 目 的

1. 你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 會 由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作 控 制 食 物 安 全 用 途 , 個 人 資 料 的 提 供 , 出 於 自 願 , 如 果 你 不 提 供 充 分 的 資 料 , 我 們 有 可 能 不 能 為 你 提 供 協 助 。

接 受 轉 介 人 的 類 別

2. 你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 主 要 由 本 署 內 部 使 用 , 但 亦 可 能 於 有 所 需 要 時 因 以 上 第 1 段 所 列 目 的 向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或 有 關 人 士 披 露 。 此 外 , 資 料 只 可 於 你 同 意 作 出 該 種 披 露 或 作 出 該 種 披 露 是 【 個 人 資 料 ( 私 穩 ) 條 例 】 所 允 許 的 情 況 下 , 才 向 有 關 方 面 披 露 。

查 閱 個 人 資 料

3. 根 據 【 個 人 資 料 ( 私 穩 ) 條 例 】 第 18 條 及 22 條 以 及 附 表 1 第 6 原 則 所 述 , 你 有 權 查 閱 及 修 正 個 人 資 料 , 包 括 有 權 取 得 你 於 以 上 第 1 段 所 述 的 情 況 下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 應 查 閱 要 求 而 提 供 資 料 時 , 可 能 要 徵 收 費 用 。

查 詢

4. 有 關 查 詢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 包 括 查 閱 及 修 正 資 料 ) , 請 送 交 :

高 級 衞 生 督 察 ( 進 / 出 口 ) 入 口 登 記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入 口 登 記 辦 事 處
香 港 中 環 美 利 道 2 號 美 利 道 多 層 停 車 場 大 厦 8 樓
電 話 : 2156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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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logo | 重要告示 最近修訂日期 :16-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