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生 物 分 析 抽 樣 方 案 指 南 (PDF 格 式 )

目 的

本 指 南 給 食 物 業 界 介 紹 如 何 應 用 抽 樣 方 案 以 加 強 食 物 安 全 和 改 善 食 物 品 質 。

指 引 的 適 用 範 疇

抽 樣 方 案 是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方 法 , 用 來 評 估 每 批 食 品 的 微 生 物 品 質 。 " 一 批 食 品 " 是 指 一 批 在 同 時 間 、 相 同 條 件 下 製 成 的 食 品 。 抽 樣 時 , 必 須 隨 機 在 每 批 食 品 中 獨 立 抽 取 樣 本 。

制 定 抽 樣 方 案 時 須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 包 括 食 物 特 質 、 生 產 程 序 、 最 終 製 成 品 的 貯 存 條 件 、 相 關 風 險 、 顧 客 對 象 和 實 際 應 用 限 制 。 因 此 , 每 種 食 品 須 獨 立 考 慮 。

完 整 的 抽 樣 方 案 須 具 備 下 列 元 素 :

  1. 受 關 注 的 或 具 重 要 性 的 微 生 物 或 微 生 物 組 別 ;
  2. 有 待 測 試 的 樣 本 數 目 (n) ;
  3. 測 試 方 法 ;
  4.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制 , m 及 M
    • 可 接 受 (≤ m)
    • 僅 可 接 受 ( 介 乎 >m 與 ≤ M 之 間 )
    • 不 可 接 受 (>M) ;
  5. 在 每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值 ( 即 可 接 受 ∕ 僅 可 接 受 ∕ 不 可 接 受 ) 的 樣 本 數 目 。

抽 樣 方 案 類 別

食 物 微 生 物 學 常 用 的 抽 樣 方 案 有 兩 種 , 即 兩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和 三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

兩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根 據 這 方 案 , 從 一 批 食 品 中 抽 取 樣 本 後 再 進 行 測 試 。 由 於 只 有 "m" 一 個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值 , 因 此 這 方 案 可 將 食 物 樣 本 中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確 定 為 少 於 或 等 如 m (<m) 及 大 於 m (>m) 兩 類 。 "c" 代 表 每 批 食 物 樣 本 中 測 試 結 果 不 理 想 的 最 大 允 許 數 目 。 每 批 食 物 可 根 據 以 下 表 流 程 圖 來 斷 定 為 接 受 或 不 可 接 受 :

三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三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設 定 了 兩 個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值 , 即 m 和 M 。 "m" 通 常 反 映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值 ; 而 "M" 是 反 映 不 可 接 受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值 , 超 越 M 表 示 食 物 污 染 達 至 危 險 或 不 能 接 受 的 水 平 。 下 表 說 明 測 試 食 物 樣 本 的 流 程 :

抽 樣 方 案 的 選 擇

如 果 食 物 樣 本 中 不 容 許 含 有 某 種 受 關 注 的 微 生 物 , 則 兩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大 致 可 取 。 倘 若 單 位 體 積 內 容 許 一 定 數 量 的 微 生 物 , 通 常 會 採 用 三 類 品 值 抽 樣 方 案 。 以 下 的 決 策 樹 顯 示 如 何 選 用 一 套 適 當 的 抽 樣 方 案 。

為 提 高 食 物 安 全 和 品 質 , 應 採 取 更 嚴 格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限 制 ( 減 低 m 及 ∕ 或 M 的 限 值 ) 。 透 過 改 變 c 及 ∕ 或 n 的 數 值 , 亦 可 調 節 抽 樣 方 案 的 嚴 緊 度 。

抽 樣 方 案 的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在 一 九 八 一 年 , 食 品 法 典 委 員 會 已 採 納 國 際 食 物 微 生 物 規 定 委 員 會 就 抽 樣 方 案 發 展 出 的 一 套 通 用 方 法 。 國 際 食 物 微 生 物 規 定 委 員 會 的 抽 樣 方 案 更 獲 得 國 際 組 織 、 一 些 國 家 的 食 物 管 理 當 局 及 一 些 國 際 食 品 製 造 商 的 推 薦 和 採 用 。

有 關 國 際 食 物 微 生 物 規 定 委 員 會 的 抽 樣 方 案 原 則 及 應 用 的 詳 細 事 宜 , 請 參 閱 該 委 員 會 的 刊 物 - Microorganisms in Foods 2, Sampling for microbiological analysis: Principles and specific applications (2nd edition; 1986) 。

備 註 :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定 期 抽 取 食 物 樣 本 作 微 生 物 檢 驗 。 在 抽 取 的 食 物 樣 本 內 , 其 微 生 物 含 量 不 可 超 出 法 例 規 定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上 限 或 超 出 食 環 署 所 採 用 的 微 生 物 含 量 指 引 水 平 。 食 物 業 界 可 參 考 「 微 生 物 分 析 抽 樣 方 案 指 南 」 所 闡 述 的 抽 樣 方 案 , 選 用 適 合 的 方 案 , 以 測 試 它 們 各 自 的 食 物 產 品 的 安 全 程 度 與 食 物 品 質 。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