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时有媒体报道食物的说明与事实不符的事件,例如冒牌米、冒牌橙、假鳄鱼肉、以马肉冒充牛肉出售等。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在这类事件担当什么角色呢?

中心的职责是确保本港出售的食物可供安全食用。中心会依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 及其附属法例中有关食物安全、食物标准及标籤要求的条文进行规管及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禁止在营商过程中,对提供的货品作出虚假商品说明及错误陈述,以保障消费者。香港海关负责执行《商品说明条例》,而中心则会视乎情况予以配合和支持。

# 一些相关的法例规定列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