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芋头样本金属杂质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食物名称: 芋头
金属杂质名称:
验出的含量: (1) 百万分之零点一六
(2) 百万分之零点二六
金属含量上限: 百万分之零点一
抽取样本地点:

(1)九龙湾一零售店

(2)将军澳一零售店

备注:

1)      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关商户停售受影响产品。

2)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3)      风险评估显示按样本检出的铅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影响健康的风险不大。

4)      食物安全中心会继续跟进有关不合格结果,包括追踪受影响产品来源和抽取样本进行化验等。

5 )     调查仍然继续。

完 /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