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继续跟进不合格泰国榴槤样本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表示,较早前从泰国榴槤样本检出过量除害剂残余及不准用于未经加工处理蔬果的染色料后,一直积极跟进事件,包括从涉事商户抽取跟进样本检测,并从三个泰国进口榴槤样本的外壳再次检出不准用于未经加工处理蔬果的染色料姜黄素。

中心发言人说:「是次检出的不合格榴槤样本与较早前的问题样本相信属同时间在本港市面供应的批次。中心早前已要求涉事商户停售及将有关产品下架,相信受影响产品现时已没有出售,虽然如此,中心已再次向有关商户发出警告,并会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中心亦一直与泰国有关当局跟进不合格榴槤事件,得悉泰国有关当局正进行整改,加强对其出产榴槤的安全管制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香港相关法例的要求。

发言人说:「姜黄是姜科植物,属天然草本植物。根据《食物内染色料规例》(第132H章),色素可用于加工食物,但不可以加进未经烹煮及未经加工处理的肉类、野味、家禽、鱼、水果或蔬菜中。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表示,虽然姜黄素属食用色素,毒性低,但法例对其使用有严格规定,因此业界须留意及遵守有关法例规定,并依从优良制造规范,适当地使用有关食物添加剂。

发言人指出,一般来说,将硬壳果实的外壳去掉已能将进食水果时摄入的色素减低。

中心会通知本地业界、继续跟进及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加强抽取样本进行化验,以保障市民健康。



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