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贺年食品第二期调查结果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二月五日)公布,最近完成有关贺年食品的时令食品第二期调查,约九十个样本中,两个样本未能通过检测,一个是未有标明含有准用防腐剂的预先包装肉松麻花糖,另一个是违规添加防腐剂的预先包装切片年糕。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上月中已公布贺年食品的第一期调查结果,四百七十个样本全部通过检测。因应农历新年将至,中心继续进行是项时令食品调查。在第二期调查期间,中心抽取了糕点(如萝卜糕和年糕)、油器(如煎堆和油角)、中式糖果、汤丸、瓜子及海味等样本,进行微生物和化学检测。」

微生物检测包括多种能引致食物中毒的致病菌(如沙门氏菌、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蜡样芽胞杆菌及金黄葡萄球菌)。化学检测则包括防腐剂(如二氧化硫、苯甲酸和山梨酸)、染色料(如苏丹红)、抗氧化剂及金属杂质(如镉、水银和砷等)。

发言人说:「不合格的『荣华潮式肉松松脆麻花糖』样本(此日期前最佳 : 二○一五年十月五日/净重:120克)在湾仔一间店铺抽取。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二百四十的山梨酸,却未有在食物标签上标明。法例准许在制作烘焙食品使用山梨酸,最高准许含量为百万分之一千,但必须在食物标签上标明。而『一只鼎上海年糕』样本(此日期前最佳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净重:1000克)则在荃湾一间超级市场抽取,检测发现样本含有百万分之三百四十的山梨酸。法例不准在制作年糕中使用该防腐剂。」

他续说:「山梨酸毒性属低,就年糕样本检出的含量而言,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中心已跟进不合格的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店铺停售有问题食品,及追查有关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中心亦会知会业界,要求停售两款受影响批次的产品。」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山梨酸准许在烘焙食品使用,但不准许用于制作年糕,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业界配制食品时须遵从有关法例规定,并符合优良制造规范,适当地使用法例准许的食物添加剂。零售商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物,清楚所接收物料和制成品的质素,确保其采用的材料符合法定标准。此外,业界须遵从《食物安全条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记录,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查食物来源。

他亦建议消费者到可靠及卫生的店铺购买贺年食物。购买预先包装的糕点及小食时,要留意包装是否完好和食用期限,亦可参考包装上的营养标签,选择较健康的食物。购买散装食品(如糖莲子、果仁及瓜子)时,则要注意食物容器是否清洁及店铺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

发言人说:「市民应选购色泽自然的食品,例如特别白晳的开心果可能经过漂白加工,而表面有不寻常光泽的瓜子则可能添加了矿物油,食用这些食品可引致肠胃不适。」

他续说:「购买糕点后,如非即时食用,应放入雪柜贮存,并留意食用日期。进食前,应先将食品彻底翻热。若发现食品发霉或有异味,应立即弃掉。剩余的食物不应保存在雪柜超过三天,且不应翻热超过一次。至于果仁及瓜子等食品,不可贮存过久,若发现有发霉,亦不应进食。」

发言人提醒市民新年期间要保持均衡饮食,避免过量进食高热量、高糖分、高盐分、高脂肪或高胆固醇的食品。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行动,以确保食物安全。



2015年2月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