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产品和食品的规例

常见的问题 (公众)

  1. 婴儿是否必须进食婴儿配方产品?

    不是。母乳是婴儿的最佳天然食物。建议家长以全母乳餵哺初生婴儿至六个月,之后逐渐添加固体食物,并继续餵哺母乳至两岁或以上。婴儿配方产品是在餵哺母乳并不可行的情况下,婴儿出生后首数月,直至开始餵养合适的补充食品之前,全面满足其营养需求的食品。

  2. 家长应如何为婴儿选择婴儿配方产品?

    在《201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第2号)规例》中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成分组合规定正式实施后(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市面上一般的婴儿配方产品必须符合有关营养成分组合规定,其营养成分均大同小异。因此,家长可为婴儿选择任何品牌的婴儿配方产品。家长如有困难购买婴儿惯常饮用的婴儿配方产品,可直接转用其他品牌。

  3. 年龄满六个月或以上的婴儿是否必须进食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

    不是。以母乳餵哺的婴儿,在年龄满六个月后,建议逐渐添加固体食物,并继续餵哺母乳至两岁或以上。
    以婴儿配方产品餵哺的婴儿,在年龄满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时候,已可开始进食固体食物,家长可让他们饮用婴儿配方产品或「2」号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虽然,现时并没有足够的科学或医学理据建议转用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至于一岁以上的幼儿,奶只是他们均衡饮食的其中一部分,他们可饮用牛奶(包括冷藏牛奶、保鲜装(UHT)牛奶或全脂奶粉)。家长毋须为他们转用「3」或「4」号等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两岁以下的儿童可喝全脂牛奶,二至五岁则可用低脂奶,而五岁或以上可用脱脂奶。

  4. 家长如何得知婴儿配方产品、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的营养素含量?

    在《201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第2号)规例》中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标籤规定,和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的营养标籤规定正式实施后(即分别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及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起),市面上一般的婴儿配方产品、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必须符合有关营养标籤规定。家长可从这些产品附有的营养标籤得知其营养素含量。